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结业考核专项督导工作的预备通知

作者:时间:2016-06-30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结业考核专项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做好此次专项督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与方式

本次督导仍将分为考试课程结业考核督导与考查课程结业考核督导,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范围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结业考核的全部课程。

二、时间安排

拟于9月中下旬进行

三、督导内容与材料要求

(一)考试课程:教材、课程教学大纲、进度计划表;试卷及补考试卷整套材料(含AB样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批阅记录、考场记录、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试卷分析等)。

(二)考查课程:教材、课程教学大纲、进度计划表、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学生平时作业或测试(平时作业或测试次数以教学大纲中的考核要求为准)、期终考试成绩记载表;如果通过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则应按照考试课程督导方式提供相关整套材料。

(三)督导内容:课程教学档案的完备性、考核材料的规范性、考核方式的严谨性、考核过程的完整性、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请各学院加大对此次课程结业考核专项督导文件以及督导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教师深入理解课程结业考核督导工作的目的、意义,全面了解具体内容、要求,促进教师积极主动配合督导工作。

2.做好归档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规范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学院全体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材料齐全完备。尤其是考查课需根据教学大纲中的考核要求次数准备课程整套作业材料。

3.做好自查工作。请各学院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课程结业考核相关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跟踪指导、督促整改。进一步促进课程结业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许梦麟联系,电话:8352609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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