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结业考核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2-03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淮阴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淮师办〔2015〕8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结业考核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与方式

本次督导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范围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结业考核的全部课程。本次督导仅针对考试课程,每学院抽查3门;考查课程本次暂不督导,将从下次开始纳入督导范围。

二、时间安排

(一)试卷抽样:12月4日(周五)上午10:00;

(二)督导检查:12月5日(周六)全天;

(三)试卷返还:12月7日(周一)下午3:00;

(四)督导反馈:12月中旬。

三、督导内容与材料要求

(一)考试课程:教材、课程教学大纲、进度计划表;试卷及补考试卷整套材料(含AB样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批阅记录、考场记录、平时成绩及考试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等)、该门课程的前两次考试试卷(A/B卷中仅选用于正式考试的试卷样卷即可)。

(二)考查课程:教材、课程教学大纲、进度计划表、考勤记录、平时成绩记载表、学生平时作业或测试(1次)、平时作业批阅记录、期终考试成绩记载表;如果通过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则应按照考试课程督导方式提供相关整套材料。

(三)督导内容:课程教学档案的完备性、考核材料的规范性、考核方式的严谨性、考核过程的完整性、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工作要求

1.学生学期结业考核督导是检查课程教学效果、保障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确保专项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2.各学院要组织本学院督导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加大试卷检查范围,不断提升学生学期结业考核质量。

3.各学院教务员要人员到位、认真负责、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整理、送达和取回试卷材料,以保证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本次督导具体抽样明细将于12月4日10:00前通过OA系统统一发至各学院教务秘书,各学院教务员需将所抽试卷和相关材料于11:30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6号楼107室(原设备处办公室)。12月7日下午3时取回。

4.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督导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切实强化课程教学和学生学期结业考核的过程管理,及时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教学管理规范,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许梦麟老师联系,电话:8352609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5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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