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度相关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7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印发了《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0]8号)(见附件1),决定对2017年开始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开展评估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我校相关专业的评估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一)数字媒体艺术(传媒学院)

(二)知识产权(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经济与金融(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评估标准、程序、方式

新设专业评估标准、程序、方式,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见附件2)要求进行。

三、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4月28日

召开2020年度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布置和培训会;发布工作通知。

教务部

6月13日-

7月31日

接受评估专业及所在学院对照新设专业评估方案建设基本要求,梳理专业建设情况,完成专业自评并准备好有关评估材料初稿。

传媒学院

法政学院

经管学院

8月16日前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接受评估专业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部

9月11日前

参评专业及所在学院根据校内专家检查意见或建议,完善和丰富材料内容。

传媒学院

法政学院

经管学院

9月15日前

参评专业按时完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并通过“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4/zypg/)填报上传,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口令另行通知。

传媒学院

法政学院

经管学院

9月17日

提交《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 一式两份送至教务部。

教务部

9月20日前

将定稿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评估院。

教务部

9月22日-30日

数据审核与公示。

省教育评估院

教务部

10月10日-30日

专家材料评审(网络在线)。

11月上旬

专家现场考察(根据评审结果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系统推进工作。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协调做好各个时间节点相关工作,既要保质保量,又要统筹推进。

(二)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专业评估工作具体负责人,各时间节点需完成的阶段工作,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本专业申请材料数据可信、可靠。

(三)严格工作规范。切实按照文件要求,使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杨永高;联系电话:83526097。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0年4月28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