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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有关专业评估、认证工作检查暨师范专业认证自评自建第三次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8-25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推进学校相关专业的评估、认证工作,检查暑期以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08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0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评〔2018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有关新专业评估、专业综合评估、师范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的相关通知、会议精神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各相关专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校内预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估范围

(一)新设本科专业评估

1.数字媒体艺术(传媒学院)

2.知识产权(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经济与金融(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本科专业综合评估

1.广播电视学(传媒学院)

2.广告学(传媒学院)

3.英语(外国语学院)

4.日语(外国语学院)

5.法语(外国语学院)

(三)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

1.化学(化学化工学院)

2.地理科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3.美术学(美术学院)

4.体育教育(体育学院)

5.音乐学(音乐学院)

6.教育技术学(教育科学学院)

(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1.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化工学院)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电子信息工程(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093日前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新设专业评估材料清单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自评报告》

2.相关自评材料

(二)专业综合评估材料清单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

2.相关支撑材料

(三)师范类专业认证材料清单

1.江苏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书(含封面、学校及专业联系人、学校及专业简介、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等)

2.培养方案

3.专业建设工作报告

4.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

5.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

6.其他材料

(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材料清单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各专业将纸质申请材料按材料清单序号分册装订后,送至教务部教学监控与评估科(6号办公楼301室)。

接受人:杨永高(联系电话:8352609713016563369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至QQ邮箱:277439056@qq.com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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